刚刚,香港选出首位“女特首”!她是怎样的一个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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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刚刚,在第五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中,前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以高票获胜,获中央任命后,将成为香港首位女特首,也将是香港由殖民地时代到回归祖国后的首位女行政长官。另两名候选人为前财政司司长曾俊华、退休法官胡国兴。
第五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候选人。左起:曾俊华、林郑月娥、胡国兴
林郑月娥的从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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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履历简介
林郑月娥是一位土生土长的香港人,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家里兄弟姐妹五个,她排行第四。父亲是上海移民,早年行船,后来做点小生意;母亲生于香港,没有受过教育,是个任劳任怨的人。
从小学一直到中学,郑月娥一直和家人挤在狭小的板间房内,她只能把床当书桌做功课。她学习很刻苦成绩很优异,嘉诺撒圣方济各书院13年的学校教育,让她验证了知识就是力量,努力奋斗,不断向前。后成功进入香港大学深造,并取得社会科学学士学位。谁也没想到在基层家庭中成长起来的一位女子,往后竟位至香港政务司司长,将会成为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女香港特首。
林郑月娥与家人
郑月娥七岁那年,母亲为她觅到一所好学校,时光倒流,上世纪六十年代,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妇女,却知道学校教育的重要,而且在一个重男轻女的社会,母亲的思维很超前:“要给女儿一个受教育的机会”。学校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三岁定了她的六十”。
求学时期的郑月娥
1979年,郑月娥随香港大学学生会到北京与清华大学交流,见到喜爱已久的作家冰心,以及著名力学家钱伟长教授,他们都是放弃了在外国优越的生活条件,愿意回国为文教及科研作出贡献的一流学者,郑月娥心生敬佩。
1979年,郑月娥在天安门前拍照留影
随后,林郑月娥开始了自己的从政之路。
1980年,郑月娥加入港英政府成为政务主任,之后在多个部门工作,至1996年出任副库务司,负责在每年的简报会,向传媒解释财政预算案。
1997年香港回归后,林郑月娥续任库务局副局长。其后在2000年出任社会福利署署长,2003年任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
2004年,调任香港驻伦敦经济贸易办事处处长。
2006年3月,林郑月娥调回香港出任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9月晋升为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
2007年7月,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成立的发展局局长,任内处理了多宗争议事件。
2012年6月,林郑月娥被得国务院任命为香港政务司司长。
林郑月娥早期工作照
2014年起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进行政改咨询,并与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合称“政改三人组”。
2016年面对香港社会出现一小撮人的“港独”思潮,林郑月娥站出来公开谴责。
林郑月娥接受采访时表示反对“港独”
同样在2016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了表彰林郑月娥一直以来对香港社会作出的贡献,特别颁发了香港嘉奖制度下的最高荣誉——大紫荆勋章。
时任香港特首梁振英为林郑月娥颁发“大紫荆勋章”
2017年1月12日林郑月娥辞去了香港政务司司长的职务,为参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做准备。1月16日辞呈获得国务院批准,同日宣布参选香港特首。
2017年3月26日,林郑月娥在第五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中获胜。
选举制度:特首如何产生?
2007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实行普选产生。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5条,普选行政长官的候选人是“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提名委员会由1,200人组成,当中不少是工商界人士、全国政协、以至专业人士。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基本法》精神,决议以提名委员会作为提名机构,参选人需得到过半数提名委员支持方正式成为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候选人数目为2-3名。香港“泛民主派”由于觉得此制度下自己推荐的人选难以被提名,于是动员支持者上街游行反对,触发了为时79日的“占中”。
“占中”抗议活动一度导致香港金融中心的大片地区陷入交通拥堵,给香港市民生活造成诸多不便
香港各界群众也举行了声势浩大的“保普选、反占中”大游行。约有十多万人走上街头,表达反对违法暴力、反对占领中环的主流民意。
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办法修改决议案由于“泛民主派”议员阻挠,在2015年6月18日香港立法会中未能达到三分之二多数赞成票,而被否决。因此选举仍以选举委员会1,200名选举委员(实有1,194位选举委员)产生行政长官。
提名期由2017年2月14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每名候选人的提名须由不少于150名选举委员签署。
候选人需要争取至少150位选举委员会委员(简称选委)提名才能入闸参选。此后选委以不记名方式从入闸候选人中选出特首:首轮投票中,获得601票以上的候选人经中央任命后当选;如果没人超过601票,则得票最多的两人进入下轮选举,由两人中获得超过601票的候选人经中央任命后当选香港新一届特首。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基本法》,选委会选出的候选人必须经中央任命后方正式当选为特首。
三位候选人的提名分布
林郑月娥政策倾向
林郑月娥在决定参选前考虑了三个因素:一,是否有利于“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继续成功落实;二,是否对于接着行政长官的施政理念,即“行之有道、稳中求变”是否能够延续;三,是否得到家人的支持和谅解。可谓“但愿苍生具保暖,不辞劳苦出上林”。这个决定,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称赞。
在香港社会复杂的政治情势下,特区政府坚持依法施政,在推动政改谘询,妥善处理“佔中”事件,以及在反“港独”方面坚定立场,坚持原则,有效地维护了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林郑月娥作为当时的政务司司长,其辛勤的付出,有目共睹,也足见其勇于承担的一面。
她指出,好的政策就值得及应该延续,例如现届政府提出的房屋、扶贫、环境等政策,她亦听不到有声音认为这些政策不应该延续,但明白好政策需要配合良好管治,期望未来能够将政策透明度提高,并与市民有更好沟通。在针对少数裔族的教育政策上,她承诺自己一旦当选特首,会特別关注非华语生的中文学习,让不同族裔学童能够有效地学好中英文。
林郑月娥与香港少数族裔对话
被问到若当选行政长官,任内会否就23条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是一条就香港境内有关国家安全,即叛国罪、分裂国家行为、煽动叛乱罪、颠覆国家罪及窃取国家机密等多项条文作出立法指引的宪法条文),她回应指,就23条立法是宪制责任,任何法律都应审时度势,未来会按要求及社会利益进行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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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网络信息